吳秀波出軌事件是否涉重婚罪

文章摘要:

吳秀波出軌陳昱霖致人設崩塌; 重婚罪的法律解釋; 重婚罪可以自訴,也可以公訴; 重婚罪的量刑范圍...

吳秀波出軌

吳秀波出軌陳昱霖事件致人設崩塌

娛樂圈中的是是非非一時之間很難判斷對錯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,2019年剛開始吳秀波一直以來在大家面前營造的「好男人」面具就被撕開,想要重新洗白恐怕是很難了,而他的地下情人陳昱霖也可能陷入牢獄之災,何震亞即使能夠原諒丈夫的背叛但是夫妻之間也有了隔閡,由于一時的沖動,整個家庭都蒙上了揭不開的傷疤,從這場鬧劇上來看,好像牽涉進去的幾個人全都是輸家。

吳秀波出軌事件是否構(gòu)成重婚罪

從女當事人陳昱霖自己朋友圈所說,她和吳秀波已經(jīng)有七年的感情糾葛,甚至有近一年的時間一直生活在一起。吃瓜群眾難免滿心狐疑:吳秀波除了婚內(nèi)出軌外,是否構(gòu)成重婚罪?

重婚罪的法律解釋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條規(guī)定,"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(jié)婚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"在這里的"結(jié)婚",根據(jù)有關解釋,可以理解為男女雙方已取得結(jié)婚登記手續(xù),或者是雖未登記結(jié)婚,但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。

吳秀波與陳昱霖目前能夠確定的是,兩人并沒有取得過結(jié)婚手續(xù),雖在陳昱霖的爆料中,吳秀波曾對她說過離婚娶她的話,但就目前大眾所知的情況來看,那就是哄騙她的話語,吳秀波沒有為之付出行動。也就是說想要證明吳秀波涉嫌了重婚罪,只能針對兩方未登記結(jié)婚,但已經(jīng)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,來進行取證。

顯而易見,這一點好像并不容易證明,同時律師也表示假設吳秀波重婚罪名成立,那么陳昱霖在明知吳秀波的婚姻狀況的情況下,還與之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,也將要承擔重婚的法律責任。

重婚罪可以自訴,也可以公訴

法律規(guī)定重婚罪既屬于自訴案件,同時也可以是公訴案件。對于自訴案件來講,一般都是由自訴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。那么重婚罪的自訴人范圍是怎樣的呢?

一般都要犯重婚行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訴。

重婚罪的量刑范圍

我國《刑法》 第二百五十八條規(guī)定,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(jié)婚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根據(jù)這條規(guī)定,重婚罪由于其社會危害性畢竟有限,屬于一種較為輕微的犯罪,因此其刑罰較低,最高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,最低刑罰為拘役,在司法實踐中,即使判處有期徒刑,一般也會適用緩刑,真正在監(jiān)獄執(zhí)行刑罰的在司法實踐中并不是很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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